奥凯航空退改签规定

由于航空公司不定期会对退改签政策做一定的调整,若出现退改签规定和航空公司不一致,以航空公司官网规定为准。

奥凯航空退改签官方联系方式
  •  ● 机票退票政策比较复杂,建议您联系官方客服或您的机票出票方代理机构、网站进行咨询:
  •  ● 奥凯航空联系电话:4000668866
  •  ● 奥凯航空官网:http://bk.travelsky.com/bkair/index.jsp
  •  ● 奥凯航空客服:http://bk.travelsky.com/bkair/page/help/bk_help/contactOkair.jsp
  •  ● 退改签政策:http://bk.travelsky.com/bkair/page/help/bk_help/lkxz.jsp
特别提醒:凡是客票中备注了不得退票的,退票只退税费。
出票日期为2013年07月03日(含)以后、乘机日期为2013年07月03日(含)以后的客票
舱位/折扣 客票变更 客票退票
F、F1、C舱(头等舱) 免费变更 起飞2小时(不含)之前收舱位(F)舱10%;
起飞2小时(含)内以及起飞后收舱位(F)舱的20%
Y(经济全价舱)
B/H/K/K1舱(经济折扣舱)
2小时(不含)之前免费;
2小时以内以及起飞后,收经济舱全价(Y)的5%
2小时(不含)之前,收经济舱全价(Y)的20%;
2小时以内以及起飞后,收经济舱全价(Y)的30%
M/M1/L/L1/N/N1/Q/Q1/X/X1舱
(经济折扣舱)
2小时(不含)之前,收经济舱全价(Y)的5%;
2小时以内以及起飞后,收经济舱全价(Y)的10%
2小时(不含)之前,收经济舱全价(Y)的25%;
2小时以内以及起飞后,收经济舱全价(Y)的35%
E/U/T舱(经济折扣舱) 2小时(不含)之前,收经济舱全价(Y)的10%;
2小时以内以及起飞后,收经济舱全价(Y)的15%
按经济舱全价(Y)收取30%
O舱(经济折扣舱) 不得变更 不得退票
D往返(经济折扣舱) 按产品规定及特价销售政策执行,未作产品特别说明的,按本文件中订座折扣舱位对应规定办理。 客票全部未使用,按相应折扣舱位办理退票;
分段不予退票
I/Z/J/A/S/R/W/P舱(经济折扣舱) 按产品规定及特价销售政策执行,未作产品特别说明的,按本文件中订座折扣舱位对应规定办理。
费率以取消座位时间为准。主舱位与子舱位之间的变更,需补齐差价。例如,K1变更至K、X1变更至M,需补齐差价。
备注:
1、降舱:原客票按自愿退票处理,另购新票。
2、升舱:原客票全退,另购新票。四折以下特价不得升舱。(A、低舱位改高舱位,补收实际舱位差额。将原客票全退,重新购买升舱后的电子客票。并填写退票单,将已退电子客票行程单复印件和新出电子客票行程单复印件附后。B、如客票更改航班、日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同时进行,只收舱位差价,不收变更费。四折以下特价舱位除外)
3、子舱位变更及升舱差额均按客票票面价计算,在原出票地或BK直属售票处、合办售票处(无营业部直属售票处地区)办理。
4、来回程及多航段客票的退票:客票全部未使用时,按照各段舱位折扣对应的退票规定办理退票。若客票已部分使用后提出申退,扣除已使用航段的实收票价后,剩余航段按照相应舱位折扣的退票规定分别计收各段的退票费。如未按顺序使用则不予办理退票